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召开协会办事处负责人工作会议

150825161610099

 

2015年8月20日,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组织召开协会办事处负责人工作会议,总结协会成立以来的工作,研究协会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安排协会和办事处下步工作。省金融办民间融资监管处有关同志、各市金融办相关工作人员和办事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省协会秘书长王兆广主持。

省金融办有关同志发表讲话。指出协会前期工作富有成效,并对协会下一步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会议强调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但脱钩不等于脱管,各市金融办要加强对办事处的日常监管。省协会及办事处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省协会姚伟新会长对协会前期工作做了系统总结,对办事处管理做了具体要求,并对协会及办事处下步具体工作做出了安排。

会议期间,对《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办事处管理办法》、《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办事处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广泛征求与会人员意见。各市金融办相关工作人员就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发展问题进行了讨论发言。

截至目前,省协会已完成各设区市办事处的筹建工作。全省共设立12个办事处,青岛不设立办事处,枣庄、济宁、日照、莱芜4地市由于民间融资机构数量较少,暂不设立办事处。按照《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章程》规定,办事处受省协会和设区市金融办双重领导,省协会负责业务指导,设区市金融办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