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济南市办事处2016年工作计划
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济南市办事处于2015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2016年,办事处将紧紧围绕省协会的工作要求和市金融办工作部署,为会员单位提供好服务,搭建好平台,指导、引领和推动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化、阳光化、规模化健康发展,促进民间融资机构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和风险防范工作扎实有效,力争使办事处服务水平不断适应工作需要。
一、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目前,济南市开业运营的民资机构共26家,其中,会员单位19家。为会员单位提供好服务是办事处主要工作。
1、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组织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根据会员单位需要,计划组织2-3次培训班,1-2次不同形式的外出考察学习,有针对性的组织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座谈会,把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起来。
2、深入开展走访工作。计划每月走访会员单位 1-2 家,了解会员单位所需,搭建一个畅通的沟通渠道,把会员单位反映较为集中的经营或政策的问题反映到相关主管部门,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3、做好会员单位的发展工作。对新成立的民资机构,做好入会的宣传动员工作,努力提高入会会员占比。
4、通过组织座谈会等形式,邀请实力较强,经验丰富或创新业务模式取得显著效果的机构与经营较困难机构点对点对接,进行经验分享,开展有效的互相帮扶。
二、按照省协会和市金融办安排,加强民资行业宣传工作
办事处将充分利用省协会网站、期刊、微信等宣传平台和社会多种媒体形式推动社会对民间融资机构的性质、作用和业务范围的认识与了解,提高行业的认知度。动员各会员单位积极向省协会创办的期刊杂志或报刊投稿,推进各会员单位对省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的全覆盖,促进企业从建立初期就形成规范化运营管理的意识。在充分利用省协会宣传平台的同时,通过办事处现有的宣传方式,逐步建立微信推广、报刊报道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民间融资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进一步做好省协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工作
1、按照省协会的工作安排,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实施,有步骤、有计划的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把化解民间融资机构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落到实处。
2、根据省协会的要求,做好会员单位落实民间融资机构财务会计核算规范试点工作。
3、积极配合各民间融资机构做好评级咨询工作。根据部分民间融资机构对评级工作不熟悉的实际情况,发挥好办事处沟通协调的作用。按照市金融办评级要求,在评级前、中、后三个时段分别对有需求的会员单位提供咨询和帮助。
四、强化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畅通沟通渠道
办事处刚刚成立,服务能力和工作经验都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工作需要。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对相关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对省协会、市金融办及相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尽快理顺工作关系。
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指导。严格执行省协会和市金融办的相关工作要求,在授权范围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各项费用开支。自觉接受省协会和金融办的监督与指导。
2、加强内部管理,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增强责任观念,强化请示报告意识。积极主动地向省协会和市金融办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完成省协会和市金融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会员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办事处的桥梁纽带作用。

